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