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嵩山历史建筑群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郑州市嵩山历史建筑群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嵩山历史建筑群资料档案信息库,完善嵩山历史建筑群学术、史志、维修、监测等相关的文字和影像资料的搜集、编纂和管理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