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十六条 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十六条 地下设施出现突发故障需要掘动道路进行抢修的,掘动单位应当在开挖抢修的同时,报市政工程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办理道路掘动手续,在限定时间内抢修完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