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第六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四十四条

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第六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四十四条 禁止损坏、擅自拆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禁止在路灯杆周围三米以内挖坑取土、堆放物料、违法建筑及从事其他有碍道路照明设施安全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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