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