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督导条例 第四章 教育督导的实施 第十五条 郑州市教育督导条例 第四章 教育督导的实施 第十五条 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