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章 火葬管理 第十二条 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章 火葬管理 第十二条 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或者丧事承办人接运遗体,应当对遗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对于患烈性传染病死亡的人,应当将遗体立即消毒,就近火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