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章 取水许可管理

第十七条

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三章 取水许可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控制在超采区开采地下水;禁止在严重超采区开采地下水。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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