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二章 开发利用管理

第十二条

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二章 开发利用管理 第十二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态环境等用水需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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