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从事旅游开发、休闲娱乐等经营活动的,由市或者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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