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三章 防治与保护

第二十四条

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三章 防治与保护 第二十四条 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贾鲁河水质控制目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保证本辖区河段出界断面水质达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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