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贾鲁河保护管理及沿岸规划、建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贾鲁河保护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鼓励社会各界以投资、捐赠等方式参与贾鲁河建设和保护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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