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专门机关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6-10-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