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五章 金融与财税
第三十九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 第五章 金融与财税 第三十九条 实验区实行双创企业奖励制度,对早开工、早投产的双创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双创企业开拓市场的费用给予一定奖励。
支持和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和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
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和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和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
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