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 在县城和景区主次干道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整洁,机动车辆车身、车轮有明显污迹尘土的,应当及时清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