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