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工程验收程序报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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