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五条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五条 对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议案人、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应当提供相关的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