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六条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二十六条 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内容相关联的议案可以合并说明。口头说明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
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由分组会议、联组会议进行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告。
提议案人可以在常委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上对议案作补充说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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