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四十三条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三章 政务服务 第四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政务服务,对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实行一号应答。推进建立成渝地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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