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第六章 安全保密

第三十二条

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 第六章 安全保密 第三十二条 参加入闱的命题人员、命题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并与市教育考试机构签订保密责任书。
命题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执行安全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设备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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