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以真实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土地房屋登记。土地房屋权利人为两个以上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