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章 保障对象的权利义务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章 保障对象的权利义务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统计台账,执行统计报表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