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