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十九条

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二十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未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擅自变更场所地点或者名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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