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第九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创办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等各类人才以知识产权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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