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公开、更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的生产经营信息,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