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四章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 第三十五条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四章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 第三十五条 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受让人应当具备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