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航道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与城乡总体规划、水资源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相衔接。新建、改建、扩建航道应当符合航道发展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