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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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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
第四章 蚕种供应
第三十条
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 第四章 蚕种供应 第三十条 蚕种的供应价格由市蚕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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