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

第三十六条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机构应当指导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建立货物运输信息系统,为承运、托运双方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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