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协作机制

第四十三条

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协作机制 第四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加强铁路重点设施和场所的技防、物防建设,落实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
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与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联动,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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