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级公路管线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条 重庆市高等级公路管线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条 对未报管线建设计划不能安排与高等级公路同步建设的管线工程,不得在高等级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