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

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 司法机关依法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模式,严格执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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