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章 征收实施 第四十一条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章 征收实施 第四十一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和统计资料报告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7-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