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
第五章 污水处理

第三十七条

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 第五章 污水处理 第三十七条 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将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纳入排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施日常监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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