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第二章 用水计划

第六条

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第二章 用水计划 第六条 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用水定额。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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