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三章 排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三章 排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水、污水分流制,实行有组织排放。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