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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