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六章 海上应急和事故处理 第五十六条 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六章 海上应急和事故处理 第五十六条 海上应急行动信息由海上搜救指挥机构统一向社会发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