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第五十一条

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第五十一条 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加强胶州湾海洋生物监测,采取增殖放流等救护和繁育养护措施,保护和修复水生野生动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维护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