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第五十四条

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 第五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胶州湾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对胶州湾海域内的养殖池塘、养殖网箱、养殖筏架等渔业养殖设施进行清理。具体清理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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