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
第三章 金融服务促进

第二十二条

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 第三章 金融服务促进 第二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
支持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
发挥商业保险在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责任保险发展,完善公众安全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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