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红色资源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