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解释 发布:2006-01-11 共 2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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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对未成年罪犯量刑...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对...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未成年罪犯能认罪...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