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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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为请求赔偿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在海上或者沿海陆域内从事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根据其职能分工提起海洋...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公告案件...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在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发布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书面告知之日起七日...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依法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请求造成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赔偿范围包括:
(一)预防措施费用,即为减轻或者防止...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恢复费用,限于现实修复实际发生和未来修复必然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制定和实施修复...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难以确定恢复费用和恢复期间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责任者...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判决责任者赔偿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的,可以一并写明依法行使海洋环...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本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