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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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
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