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2018-02-22 共 24 条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机构依据仲裁法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执行内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对仲裁裁决主文或者仲裁调解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以及仲裁庭已经认定但在裁决主文中遗漏的事项,可...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确定交付的特定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被执行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或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提出不予...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有...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案外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应当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请求成立的证据...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对同一仲裁裁决的多个不予执行事由应当一并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围绕被执行人申请的事由、案外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裁决的...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违反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或者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特别约定,可能影响案件...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裁决所根据的...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对方当事人向...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人民法...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案外人根据本规定第九条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逾期申请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事由提出不予执行申请的,人民...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的,执行法院应当...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关于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期限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