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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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销售及其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用火药制成并能产生烟、光、声的烟花、鞭炮...
第三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
第四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四条 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
第五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德城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和二屯镇德滨高速路以南区域;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
第六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区域之外的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七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七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第八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八条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预警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生态环境、气象部门的预测预报信息确定...
第九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九条 因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十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燃放规定: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
第十一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二条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并在重大节日、重污染天气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