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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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一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的,人...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其他近亲属关系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认定为...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被监护人在脱离监护期间死亡,作为近亲属的监护人既请求赔偿人身...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或...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六条 行为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的,被侵权人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父母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二十...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八条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九条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未与该子女形成抚养...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合并请求监护人和受托履行监...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教唆人、帮助人以其不知...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二条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合并请求教唆人...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三条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合并请求教唆人...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五条 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合并请求劳务派遣...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的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构成自然人犯罪的,工作人员承担...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八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买受人财产损害,买受人请求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赔偿缺陷产品本身...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转让...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未依法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投保义务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不是同...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离开本车后,因未采取制动措施等自身过错受到本车碰撞、碾压造成损害,机...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不承担责任或者减...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本解释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